中大世界控股有限公司继续干系买卖
来源:安博电竞官网 发布时间:2025-04-06 14:59:41于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四日,盐城中大工业配备(作为业主)与中威客车(作为租户)就土地及楼宇缔结租借协议。租借协议依据上市规矩第14A.14条构成本公司一项继续干系买卖。鉴于租借协议及二零零七年租借协议之性质及订约方相同,有关协议项下拟进行买卖之年度上限就上市规矩第14A.27条而言须兼并核算。因为租借协议项下之每年租金不超越10,000,000港元,年度上限总额适用百分比率少于25%及总价值少于10,000,000港元,故缔结租借协议须恪守上市规矩第14A.45至14A.47条及第14A.37至14A.40条所载之申报、发布及年度审理规矩,并依据上市规矩第14A.34条获豁免独立股东同意之规矩。
中威客车现有轿车制作厂房坐落新墩村七组(“七组土地”),由本公司隶属公司依据二零零七年租借协议租予中威客车。有关二零零七年租借协议之概况乃于二零零七年发布中发表。中威客车现方案拓宽出产能力,以敷衍公车及客车事务增加。中威客车之重出产厂房坐落租借协议项下之六组土地,与七组土地毗连。这水到渠成为中威客车拓宽出产线之优势。依据盐城中大工业配备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理财务报表,六组土地账面值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为人民币36,410,000元,及楼宇之在建工程约为人民币6,500,000元。六组土地于到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曩昔两个年度内均为空置。楼宇已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制作竣工。
依据租借协议项下之年租金人民币5,000,000元,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上限,别离约为人民币3,000,000元及人民币5,000,000元。到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零七年租借协议之年度上限别离为人民币3,000,000元。
就上市规矩第14A.27条而言,到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租借协议及二零零七年租借协议项下拟进行买卖之年度上限总额别离约为人民币6,000,000元及人民币8,000,000元。
诚如二零零七年发布所发表,本集团自二零零四年起已向中威客车租借七组土地作为中威客车现有出产厂房。中威客车现需拓宽出产能力以敷衍事务增加,因而,租借与现有出产厂房毗连之土地及楼宇对中威客车而言乃得益且便当。
租借协议之条款包含租金乃参阅我国盐城市现行商场租金,经公正商量后厘定。董事会(包含独立非履行董事)以为租借协议乃于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事务过程中缔结,并契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其有关条款乃正常商业条款且属公正合理。
中威客车由中大工业集团持有65%,而中大工业集团乃由本公司董事及首要股东徐连国先生及徐连宽先生操控。故此,中威客车为本公司之干系人士(界说见上市规矩)。缔结租借协议依据上市规矩第14A.14条构成本公司之一项继续干系买卖。鉴于租借协议及二零零七年租借协议之性质及订约方相同,有关协议项下拟进行买卖之年度上限就上市规矩第14A.27条而言须兼并核算。因为租借协议项下之每年租金不超越10,000,000港元,年度上限总额适用百分比率少于25%及总价值少于10,000,000港元,故租借协议须恪守上市规矩第14A.45至14A.47条及第14A.37至14A.40条所载之申报、发布及年度审理规矩,并依据上市规矩第14A.34条获豁免独立股东同意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