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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安博电竞官网    发布时间:2025-04-13 16:36:32
主要规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宪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新设“联席总经理”职位,设联席总经理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半导体业务板块。将原《总经理工作细则》名称变更为《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并对该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为规范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子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就联席总经理设置的相关条款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的前提下,聘任刘红军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半导体业务板块,任期自《公司章程》修订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联席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拟聘任联席总经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将拟聘任联席总经理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就增加董事席位的相关条款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的前提下,提名刘红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就增加董事席位的相关条款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的前提下,提名沈见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将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将形成《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其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落户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九名增加至十一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由六名增加至七名,独立董事由三名增加至四名。为此公司拟增选一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就增加董事席位的相关条款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的前提下,分别提名刘红军先生、沈见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依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红军先生、沈见龙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刘红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沈见龙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沈见龙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长、资财部副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董事,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监事。沈见龙先生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书所涉及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后续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协议书涉及的后续事宜,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的风险,导致协议书履行效果不达预期。

  ●本项目未来购置或租赁工业载体的价格尚未确定,其价格可能随市场定价而波动,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为落实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布局,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慧联”)经营发展需要,芯慧联拟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芯慧联落户锡东新城商务区的协议书》(简称“协议书”或“本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园区平台公司无锡润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为芯慧联提供辖区内约10万平米的工业载体供芯慧联先行使用,后续芯慧联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购置或租赁该工业载体。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落户协议书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芯慧联拟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芯慧联落户锡东新城商务区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立足于中国半导体和平板显示产业,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湿法刻蚀、清洗、电镀、金属剥离设备、晶圆厂自动化设备、去胶设备、涂胶显影等设备的研发和制造,以及提供半导体产线设备配置服务、技术支持、组装、设备翻新改造等服务,乙方将在甲方辖区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基地并建设FAB试验线用于半导体产线设备验证及工艺研发服务。

  甲方下属园区平台公司无锡润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科”)将为乙方提供甲方辖区内约10万平米的工业载体供乙方先行使用。该载于新锡路东、恒畅东路北、先锋中路南、聚源南路西,占地面积约113亩,润科争取于2026年3月按双方约定的交付标准进行交付,最晚于2026年6月向乙方交付,自润科向乙方交付载体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装修免租期。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载体交付延迟6个月以上的,则本协议中约定的各年份时间相应顺延1年。

  甲方建议乙方在2027年提出工业载体购置申请,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考虑,签订购买协议并完成首付后不再视为租赁使用(购置价格为工业载体的成本价,具体以实际签署的购买协议为准)。前述“2027年”的时间不构成对乙方的强制性要求,但乙方最晚不得晚于2030年向甲方提出工业载体购置申请。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地震、火灾等严重的自然灾害,等)无法按时购买,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乙方自2027年1月1日起向润科正式租赁工业载体,租赁时间不得少于20年,每10年为一个租赁周期。若在租赁期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申请并完成首付款的支付,视为租赁期提前结束,乙方与润科签署的租赁协议不构成违约。各年度具体租金如下:

  2030年:租金价格是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下,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成本法(甲方经审计后的项目投资总额,包含建安成本、土地成本、财务成本、税费等全部投入)测算确定租金价格,聘请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及评估机构需由双方共同认可。如乙方对竣工结算审计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乙方可另行聘请具有资质的审计及评估机构进行复核。审计费用计入项目投资总额。

  2031年起:若乙方2030年仍未向甲方提出购买申请并支付首付款的,则乙方须付租使用工业载体,租金价格为润科投入总成本按照20年分摊的价格计算。

  3、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以避免任意损失方损失为原则,应首先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事先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均不得向外披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相关行政部门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本协议书的签署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芯慧联生产基地项目的快速落地及长期发展,降低芯慧联初期运营成本,减轻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区域市场竞争力。

  本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后续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若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的风险,导致协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

  本项目未来购置或租赁工业载体的价格尚未确定,其价格可能随市场定价而波动,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协议书涉及的后续事宜,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主要业务将由化工业务逐步扩展至化工和半导体业务,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明晰内控治理体系,逐渐形成化工、半导体两大业务板块各自独立发展的经营格局,公司拟新设“联席总经理”职位,并聘任联席总经理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就联席总经理设置的相关条款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的前提下,聘任刘红军先生担任公司联席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半导体业务板块。任期自《公司章程》修订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红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红军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刘红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科长,东电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资深经理,东电光电半导体设备(昆山)有限公司总监,北京亦盛精密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芯慧联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注:1、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就联席总经理设置的相关条款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的前提下,聘任刘红军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因刘红军先生是芯慧联芯(江苏)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担任盛红晔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芯慧联芯(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和盛红晔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自2025年4月9日起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就联席总经理设置的相关条款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的前提下,聘任刘红军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刘红军先生为芯慧联芯(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芯慧联芯(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因此芯慧联芯(江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芯慧联芯(江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双方过往交易能正常结算、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2855弄1-72号B座11层11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BMJHoldingLimited持有35.35%股权,上海普达特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62%股权,其他股东持有44.03%股权。

  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就联席总经理设置的相关条款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的前提下,聘任刘红军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刘红军先生担任盛红晔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盛红晔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盛红晔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双方过往交易能正常结算、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接受服务等业务,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增资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

  为满足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增强其下属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慧联”)拟以自有资金向其下属控股公司苏州芯永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永联”)增资人民币18,000万元,芯永联的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芯慧联对芯永联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其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黄新龙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黎朋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五金产品制造;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标准化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2.本协议签订后,各股东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增资款的实际缴纳。

  3.各方同意,甲方拟以自有资金1.8亿元人民币向标的公司增资;乙方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向标的公司增资;丙方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向标的公司增资。

  各股东缴付增资款后二十日内,各方应签署相应文件,标的公司在前述期限内负责办理相应的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一)各方均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取得必要的审批、授权或批准,并可以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三)各方签署本协议及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现行有效之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各方已签署的任何涉及本次交易的重要协议。”

  芯永联主营半导体设备制造及技术服务,与芯慧联现有业务具备战略协同性,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芯慧联同芯永联的业务协同效应。芯永联获得资金注入后,其资本实力增强,有助于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负债率,同时加速其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及产能建设,进而增强公司在半导体产业链的竞争力。

  本次增资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芯慧联(佛山)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尚需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准登记,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芯慧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慧联”)战略发展方向和未来业务布局,芯慧联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芯慧联(佛山)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总经理由法定代表人担任。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气设备修理;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芯慧联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推进其现有业务发展,符合芯慧联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需要,现阶段不会对芯慧联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上述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尚需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准登记,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新设“联席总经理”职位,设联席总经理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九名增加至十一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六名增加至七名,独立董事人数由三名增加至四名。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稿)》《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制度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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