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一环路22号原镇自来水厂物业招租公告
来源:安博电竞官网 发布时间:2025-04-29 00:18:51权属信息:所有权人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经济发展公司,产权手续未完善。广州市白云区太和经济发展公司委托广州市白云区宏和经济发展咨询服务中心管理物业。
(一)意向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为白云区内四上企业。
4.与出租方及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方存在经济纠纷或诉讼的单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5.在租赁出租方其他物业期间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经要求整改而拒不改正的单位(以出租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二)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四)承租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交易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租金按月度为一期进行结算,第一期租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应于每期期初首日前支付当期租金。租金按3年为一期计算递增,每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6%,按此递增率计算递增直至租赁期满。
(六)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月租金的3倍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租赁标的物计租面积为4346.07㎡(厂房2360.92㎡,空地1985.15㎡),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八)租赁标的物按现在的状况进行出租,承租方知悉物业现状及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项目。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
(九)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以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租赁标的物现场移交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原承租方拒绝交回租赁标的物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有权相应延迟移交时间,但承租年限不变,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十)如出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0日内未能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或承租方均可选择解除本次租赁行为,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管理费无息退回,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及管理方追究有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如承租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拒绝接收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本次租赁行为,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管理费不予退回。
(十一)因履行《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出租方及承租方各自承担己方应承担的部分。
(十二)在《租赁合同》签订3个月内,承租方需将企业注册地址变更至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并在合同期内保持在白云区纳税纳统。
(十三)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2个月内对物业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整体的结构加固,地面维修改造,外立面翻新,门窗、楼梯的更新改造,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更新改造,水电设施设备的更换等。升级改造所需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15万元装潢改造专项保证金,如承租方能够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2个月内将装潢改造工程全部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该装修改造专项保证金由出租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因承租方问题造成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如逾期超过3个月,则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装潢改造专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五)特别说明:租赁标的物出入口只有一个,出入口位于一环路22号和龙村厂区场地内,承租方需自行与同地块和龙村厂区承租方协商出入、管理费用等事宜。如协商不成,与出租方无关。
(一)报名时间:意向方须于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在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竞价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称“交易买卖平台”,网址:)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
(二)报名所需上传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一)现场提交资料时间、地点: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的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6楼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现场提交。
(二)现场所需提交资料:意向方于网上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并前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现场提交纸质资料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的电子资料一致。如意向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及现场提交纸质资料,视为无效报名,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意向方一旦报名参与交易活动,即视为了解并同意授权本公司处理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及信息,同时知悉并同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租方因工作需要查阅、复制、处理其相关信息。
(三)意向方须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现状有几率存在的交易风险及会造成的损失,具体事项由意向方自行向出租方了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公司接受意向方的报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满足交易参与资格条件,本项目设有资格审核检查环节,意向方资格条件的符合性以出租方的审查意见为准。
公告期内,本公司对意向方的报名资料做齐备性初审,初审通过后,交易买卖平台将向意向方发送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每个意向方获取一个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且仅限本次报名有效),意向方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查看短信或登陆交易买卖平台“个人中心”“待缴纳保证金”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核检查,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交易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登陆交易买卖平台“个人中心”“我报名的项目”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依据出租方及竞得人出具的划转函件以及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自行向出租方补足;若划扣完毕上述所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出租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出租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若意向方于竞投活动前放弃竞投资格,或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交易买卖平台将向其发送通知,意向方可自行登陆交易买卖平台查询审查结果,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买卖平台发出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缴的款项的,本公司或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另外的成本费用损失,下同)后,将交易保证金余款划归出租方作违约金处理,出租方有权将租赁标的物重新招租。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出租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抬价、商业贿赂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出租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以及获得租赁标的物租赁权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一)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本公司将对征集意向方情况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选择协议租赁的方式确认竞得人。
(二)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网络竞投方式确认竞得人。
注: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交易不组织统一实地勘查,意向方可在竞投开始前按公告地址自行前往查看。